南數盃-壘球
- I. 比賽日期:103/3/28、29
- II. 比賽地點:臺南市中山國際慢速壘球場
- III. 參加對象:各南部大學數學系,不包含體保生與體育績優生(體育加分入學)
- IV. 賽制:
- A.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,其餘採單淘汰制。
- B. 預賽有和局,採積分制,勝隊2分,和局各得1分,敗隊0分。若積分相同則依序以對戰成績、失分率(失分率=失分÷局數)、得分率(得分率=得分÷局數)、總失分、總得分,若以上皆相同則以抽籤決定。其餘比賽無和局。
- C. 晉級複賽隊伍之對戰順序及場次於晉級時直接抽籤。
- D. 若因天候關係無法比賽時,大會有權更改賽制及重抽賽程。
- V. 比賽辦法:
- A. 每校至多報名一隊
- B. 比賽之先後攻由雙方派員猜拳決定。
- C. 採60分鐘7局制,即打滿60分鐘時當局為最後一局或打滿7局則比賽結束。若是上半局打完,下半局後攻之隊伍若分數較高,或三出局前分數超過對方,則判獲勝且比賽結束。
- D. 若比賽滿四局差十分(含)以上或滿五局差七分(含)以上,則提前結束比賽。
- E. 棄權之球隊該場比賽分數計為四局10:0,為敗方。
- F. 分組循環賽沒有延長賽,複賽及決賽之延長賽(即打滿60分鐘後或打滿7局)採突破僵局制,延長賽的每一個半局的第一打席開始之前,該隊上局最後三位完成打席的擊球員可以依序直接站上一、二、三壘,成為兩人出局。(例:某隊第七局的最後一位擊球員為第五棒,則第八局開始為兩人出局,第六棒的打擊,第三棒在三壘,第四棒在二壘,第五棒在一壘)
- G. 打擊時不得甩棒,若有打者甩棒的情形發生,裁判得以警告乙次,於第二次警告(含)以上,則打者出局,壘上跑壘員回原壘。
- H. 因場地關係,若比賽進行中之球掉落水溝、夾於鐵網…….等非正常情況下時,經裁判宣告成為比賽停止球,裁判得視情況給予跑壘員安全進壘。
- I. 本次比賽禁止使用Miken系列以及ASA最新公告禁棒清單之球棒。
- J. 比賽採用4.5米封殺線。跑壘員於本壘禁止滑壘,若於本壘有滑壘情形發生則判該跑壘員出局。
- K. 本次比賽球數由一好一壞開始,好球帶為本壘板加上好球板,投出之球的拋物曲線弧度,其頂點離地面應至少1.82公尺,高度不限。
- L. 球員不可穿著金屬鞋底及鐵釘之球鞋,違者勒令退場。擊球員及跑壘員應戴頭盔,違者判出局,在跑壘途中自然掉落者不在此限。
- M. 本競賽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則以2011~2013中華民國慢速壘球規則為準。
- VI. 用球&場地:
場地:臺南市中山國際慢速壘球場;雨備:停賽
用球: SB-H3000
- VII. 獎勵 :
冠軍:冠軍獎盃乙座
亞軍:亞軍獎盃乙座
季軍:季軍獎盃乙座
- VIII. 注意事項:
- A. 各隊應於首場比賽前20分鐘於檢錄臺檢錄,每位球員須備妥學生證(需有註冊章,否則須準備在學證明)及具有照片之第二件。未經檢錄之球員下場比賽為失格球員。
- B. 各隊於比賽前10分鐘須向大會提交攻守名單。
- C. 隊伍於表定比賽開始時間後遲到10分鐘以棄權論。
- D. 背號筆誤,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,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,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。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,則裁判應宣告褫奪比賽。
- E. 本次比賽採九人開賽辦法。
- F. 所有參賽隊伍均應遵守大會各項規定,若有球隊違反大會規定及自身利益時,不得以各種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。
- G.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主辦單位隨時修訂之。
- IX. 報名費用:
- A. 4200/隊,最低隊數6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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