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數盃-排球
- I. 比賽日期:103/3/28、29
- II. 比賽地點:南大排球場、台南市中山國中
- III. 參加對象:各南部大學數學系,不包含體保生與體育績優生(體育加分入學)
- IV. 賽制:
- A. 比賽初賽採循環制(三角、四角循環),往年冠亞軍分在不同循環,複賽採單淘汰制。
- B. 比賽採3局2勝落地得分制。前兩局採25分制,決勝局採15分,8分換場;每局皆有Deuce,搶35分。
- C. 男女生組分別採用男生網(2.43米)及女生網(2.24米).賽前以擲硬幣方式決定選場或選球。
- D. 判定晉級隊伍之方式:
- 1. 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。
- 2. 如出現三隊勝敗場相等時,則為互咬情形。
- 3. 如為互咬情形,將以勝分差作為判定。
- 4. 若三隊勝分差都相同,將以抽籤決定。
- E. 三年內參加過國內男子公開組一、二級,女子國內公開一、二級之球員,以及體保生,每隊限制報名兩人,上場一人
- F. 四強賽(含以後)才有線審,要是非四強賽的比賽,球隊要求有線審的話要兩隊各派一名球員擔任
- V. 比賽辦法:
- A. 比賽隊伍出場人數必須為六名上場比賽。
- B. 每隊每局只能要求暫停2 次,暫停時間為30秒,每局中間休息3分鐘。
- C. 隊伍服裝:各隊伍儘量自備統一顏色且整齊之運動服裝。若未穿著運動服者,均不得出場比賽,請各隊伍務必遵守(自由球員須穿不同顏色易區分之衣服)。
- D. 參賽程序:
- 1. 請各領隊或隊長在比賽前30分鐘,攜帶相關球員學生證及其他證明文件至檢錄處檢錄,以核對名單和身份,同時領取出賽表。
- 2. 未能交出證件之球員,不得上場比賽。
- 3. 如有冒名頂替參賽者,經查證屬實,則判全隊棄權,已賽成績不予計算。則另予他隊晉級資格。
- E. 紀律問題.
- 1. 比賽進行期間,凡屬裁判職權範圍內之判定,應依照裁判的判決為最終判決。
- 2.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,則由裁判長決定之,其裁決為最終判決。
- 3. 不服裁判而被判棄權或無故棄權之球隊,取消其繼續參賽之資格,且已賽成績不予計算。情況嚴重者送大會裁決。
- 4. 比賽當天,若發球員之間有肢體衝突,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。
- VI. 用球&場地:
場地:南大排球場;雨備:台南市中山國中
用球:四強賽以前將使用Mikasa MVR-290膠球,四強賽將使用MikasaMVA-300皮球(型號暫定)
- VII. 獎勵 :
冠軍:冠軍獎盃乙座
亞軍:亞軍獎盃乙座
季軍:季軍獎盃乙座
獎品:比賽用球、新球、球袋(冠軍先選)
- VIII. 注意事項:
- A. 申訴辦法.
- 1. 關於資格之質疑,必須於賽前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
- 2. 關於比賽之爭議,應具申請書,經領隊或教練簽名,隊長於賽後一小時內提交大會紀錄台。
- B.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本會隨時修訂之。
- IX. 報名費用:
- A. 男排:3200,最低隊數:6隊
- B. 女排:3200,最低隊數:6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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